「幸福好食光 • 餐桌上的記憶」徵文比賽辦法
一、活動目的:
依據國民及學前教育署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健康飲食教育指導內容」中「飲食文化」和「社會互動」,鼓勵學生主動了解家庭的飲食文化、家人如何設計餐點及關心長輩的飲食健康狀況,藉此提升學生的健康飲食教育及關懷溝通素養。
二、主辦單位:財團法人董氏基金會食品營養中心
三、創作主題:幸福好食光 • 餐桌上的記憶
飲食,是日常生活中非常重要的一部份,尤其與家人朋友的共餐時光更是令人難忘,餐桌上的一道道菜餚,承載著無數與親友的共同記憶:享用美食的喜悅、因挑食而挨罵、為爺爺奶奶下廚、飯後閒聊的話題等等,此刻回想起來,嘴角還是會微微揚起笑意,時間改變了很多事,但那些珍貴的回憶與牽絆是永恆不變的。
請以與長輩的飲食回憶為主題,撰寫一篇首尾俱足、結構完整、段落分明的文章,寫作引導與詳細規定請見簡章說明。
四、參賽對象: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小(四~六年級)、國中、高中職學生
五、參賽組別:
作品限以散文形式創作,一律以白話中文書寫(除特殊專有名詞)。
六、報名辦法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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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件時間:即日起至109年11月16日(一)截止,逾時恕不受理(郵戳、E-mail收件時間為憑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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寄件方式:請填妥報名資訊與作品後自行列印並裝訂,掛號郵寄至105 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57號12樓之3,董氏基金會食品營養中心收,或以WORD格式之電子檔寄至312@jtf.org.tw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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掛號郵寄者:請在信封上註明「幸福好食光徵文比塞」及參賽組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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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子檔寄件者:郵件主旨請打「幸福好食光徵文比賽」,檔名為「參賽組別-作者姓名」,如:國小組-王小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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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名資訊可手寫,但作品內文限電腦撰打(詳細規定請見附件二)
七、評審方式及標準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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聘請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共同討論、評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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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辦單位得視收件情況調整評選作業方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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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分標準:切合主題30%、文字技巧30%、情感表達30%、教育意義10%
八、獎勵辦法:
得獎名單將於109年12月11日(五)前公告於食品營養特區網站、董氏基金會食品營養中心FB
特優:每組1名,獎狀乙紙、獎金8000元。
優勝:每組3名,獎狀乙紙、獎金5000元。
佳作:每組5名,獎狀乙紙、獎金3000元。
入選:每組10名,獎狀乙紙、獎金1000元。
視收件情況調整獎項數。
九、注意事項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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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人限投稿乙篇,務必檢查確認填寫內容無誤再寄件,收件後恕不接受任何修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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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賽作品限由本人創作,且未獲其他單位獎項;切勿抄襲、侵害他人著作權或重複投稿,違反以上規定者,經查證屬實,予以取消資格並追回獎勵,並自行承擔相關法律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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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詳閱作品格式規定,凡不合規定格式之作品,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資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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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提供正確之聯絡資訊,以便主辦單位聯繫,若資訊填寫有誤致使權益受損,主辦單位概不負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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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賽作品皆不退還,請自行留存備份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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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名參賽之作品即視為同意授權主辦單位使用,著作權仍歸原作者所有,但主辦單位擁有編輯、發表等權利,且不需支付任何額外費用,恕不另行通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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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賽者應尊重專業評審委員的決議,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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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問題歡迎洽詢:
董氏基金會食品營養中心 台北市復興北路57號12樓之3
TEL:(02)2776-6133#312 陳先生
所有資訊以簡章為主,請務必詳閱簡章說明!
按此下載簡章及附件(報名表、作品稿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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